深圳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怎么提交材料?

关于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催审通告


全市各用人单位: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深府[2005]175号)的规定,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于2016年3月至6月,对2015年度我市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审核。请用人单位注意:

一、年审用人单位的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2015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年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年审申请。逾期未办理年审的,将按2015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处理,并按规定征收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审核时,须提供本单位2015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如下资料:①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②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③1月、6月、12月工资表;④劳动合同书;

⑤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⑥深圳市在职残疾人登记表

上述①、②、③、④验原件收复印件,⑤、⑥两种表格可从深圳残疾人网下载,也可到各审核点领取。

请应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的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到属地的街道)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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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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