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收取残障金的?

已邀请:

马雪娟

赞同来自:

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报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申报内容:

2015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申报地点:

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点击下载)

2.残疾人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上年各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实际支付残疾人职工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延期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的(延期不得超过30天),需提供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5.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含该残疾人职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申报条件:

1. 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法定就业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 依法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

3. 依法为残疾人职工在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残疾人职工实际就业月数(以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为准)的2倍计算。

2.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残疾人职工实际就业月数计算。

3.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按照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的2倍计算;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人员,按照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计算。

4.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应当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应当按月计入残疾人职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同时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和上年各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21号附件3)。

重新申报:

用人单位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已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定,因故需要重新申报审核的,规定如下:

1.仍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的,用人单位可持上文提到的申报材料到原审核地点进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重新申报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重新出具《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以下简称《审核确定书》),同时收回原《审核确定书》。

2.超过规定申报时间的,用人单位可自缴纳保障金之日起的3年内,持上文提到的申报材料到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重新申报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并经逐级审批通过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出具《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重新审核确定书》,同时收回原《审核确定书》。







序号

区县名称

单位

地址

电话、传真

1

东城区

东城区行政服务大厅303

东城区金宝街52号

65121353、65258800-8609

2

西城区

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12341、83539015

3

朝阳区

朝阳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审核中心

朝阳区建国路29号高碑店兴隆家园29号楼残疾人职康中心一层东侧大厅

53207000

4

海淀区

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杏石口路28号

88466302

5

丰台区

丰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丰台残联)

丰台区大井东街一号

83818463、63864993、63866810

6

石景山区

石景山区残联就业服务大厅

石景山区古城北路区残联院内平房(服务大厅)

68875508、68864451、68821872

7

门头沟区

门头沟区地税大厅

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69842909

8

房山区

房山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房山区政府第三办公区CSD商务广场三号门一层)

81312893、81312857、81312861

9

大兴区

大兴区残疾人职康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大兴区枣园路242号(丽园B区东北角)

89293905、89293513、89293165

10

通州区

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通州区新华西街3号

69542312

11

昌平区

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7号

69727551、89746960

12

顺义区

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一层审核大厅

顺义区石园北区乙56号楼

69445392、69423422、81482810

13

平谷区

平谷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平谷区北二环西路贾各庄南街4号

69952879、69952979(可传真)

14

怀柔区

怀柔区残疾人职康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富乐南里5号

89691863、89691865

15

密云县

密云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审核大厅

密云区新东路128-2号

69081557、69081586(可传真)

16

延庆县

延庆县残疾人联合会

延庆区百泉路37号一楼109室

69178730、69147214

17

燕山地区

燕山残疾人联合会一层大厅

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05号

80344625、80341674

18

亦庄开发区

亦城国际A座-B座裙房二层

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

67857529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扫描二维码,关注蚂蚁社保公众号
1分钟轻松缴社保

若您是企业用户请点此处

在线客服

周一至周日:09:00~20:00

在线咨询
加我好友

即刻拥有一位社保专家

企业用户点此咨询
留言板

当前客服全忙,您有社保或其他任何问题可以在此留言,我们会在24小时内尽快与您联系。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09:00~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