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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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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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7、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20日前申报。

不予办理情形: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申报材料:

1、社保卡        原件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原件1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原件2

4、收费票据     原件1

5、住院费用结算单     原件1

6、出院诊断证明     原件1

7、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     原件1    异地费用除外   

8、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原件1    仅限医院转诊时提供

9、报盘文件    电子件    存入U

有下述情况中的一个或多个,需按照要求分别提交材料

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费用的,另需提供:

10、门诊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医保处方    原件    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费用可提供门诊发票、处方及明细,其他材料同普通住院费用

涉及起付线减半政策的,另需提供:

1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复印件1

未发卡、卡丢失补办的,另需提供:

12、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复印件    材料三选一 

住院登记时欠费或不在红名单的,另需提供:

13、欠费情况说明    原件1    (注:此处要说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当时未持卡实时结算)

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另需提供:

14、探亲、出差情况说明    原件1 单位/社保所盖章(异地安置人员不需提供)

外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另需提供:

15、外伤情况说明    原件1    单位/社保所盖章


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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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冻结无法自动报销:就诊时必须出示医保卡,报销当月社保必须有缴纳或补缴,当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20号前申请,才可以手动报销。

2、医保卡正常:就诊时出示医保卡,医院结算时会自动抵扣报销,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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