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社保: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最迟年底前缴清
朋友们,重磅好消息来了,5月8日起,北京发布通告,对在北京市参保缴费的部分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保险费缓缴。
这可是好消息啊,为了帮助各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专门出台的福利。由于刚刚出台,大家应该有许多不同的疑问,不过别担心,小蚁已经把最重要的几个问题都整理好了,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哪些行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此次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符合缓缴资格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怎么申请?
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 且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提交缓缴申请。
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参保单位,可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承诺所属行业分类,自承诺当月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三、缓缴费用该在什么时候缴清?
参保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以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用。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最迟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逾期未交的,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单位未再规定时间内缴纳缓缴的社保费,参保职工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将如实记录为补缴或者断缴。
四、征收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为确保参保单位可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期限,调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
自6月份起,恢复原来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
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或者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办理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