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补缴影响买房吗?怎么补缴?一文读懂! -蚂蚁社保
买房、落户是诸多“北漂”的最终目标,但是想要在北京买房可是不容易的,除了要有足够的钱,还需要其他更多的条件,一起看看非京户在北京买房都有哪些条件吧;
一、非京户购房条件
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所需资料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二、北京社保补缴影响买房吗?
答:有影响。自2012年12月18日起,北京买房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1、连续五年缴纳个税的标准是什么?
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
- 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 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2、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标准是什么?
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3、什么样的情况下补缴社保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
- 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
- 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
以上两种情形补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三、北京社保断缴后如何补缴?
1、补缴资料
补缴期间为2018年12月(含)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包括补缴近三个月的情形,近三个月的补缴,通过网上申报即可);
在华就业外籍人员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同时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参保人在申请补缴时,距男职工达到60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不论干部、工人)的年限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在京实际缴费年限,合计不足10年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起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住房公积金的纸质证明;
养老保险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补缴时需同时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
2、补缴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要注意的是,北京社保补缴只能通过公司行为进行哟,个人是没办法补缴的,这就要求有北京买房需求的小伙伴们时刻注意自己的社保情况,切勿出现断缴,在换工作等有可能出现断缴的情况下也要注意提前谋划,避免断缴;